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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红十字会会员会费收缴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2022-09-07 08:33:00    来源:中卫市红十字会   作者:李荣    【打印本页】    字体: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会费是红十字经费和财产的合法来源之一。会费收缴工作与开展会员活动、激发会员热情、凝聚会员力量密切相关,对各级红十字会巩固事业发展基础起着重要作用。

  2021年我会正式发展团体会员24个,其中包含两个团体特别会员,共收缴会费42000元。在去年的工作经验基础上,我会今年攻坚克难、奋发进取,依法依规推进红十字会员发展工作。今年,我会正式发出邀请函140余份,共收到32份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20份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其中,22个单位是2021年就申请加入我会团体会员,并得到审批正式成为我会团体会员的单位,其余10个单位是今年新加入的。32个单位都申请加入普通团体会员,其中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缴纳会费2000元,其他单位各缴纳会费1000元,20个个人会员各缴纳会费10元,共计33200元。市红十字会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对接,上门服务,按照程序,依法依规为这些申报单位开具从财政局领取的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

  中卫市红十字会一直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履职,着力做好会员服务工作,将收取的会费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节假日慰问生活困难的会员,为团体会员单位开展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宣传培训,组织会员开展人道救助服务活动等。引导会员积极参与红十字公益事业,为发展红十字事业、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