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机关党建 > 信息动态 > 正文
深入开展“三强化三跟进”持续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向严向实
2023-10-30 17:15:00    来源:自治区红十字会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自治区红十字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干部作风大整顿和区直机关作风提升行动要求,把作风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常抓不懈,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发挥人道职能有机结合,深入开展“三强化三跟进”,持续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向严向实,确保社会爱心善意落到实处。

  一、强化全程监督,跟进工作抓实

  坚持聚焦“国之大者”“省之大计”“民之大事”,让监督重点与重大决策部署、与干部作风建设同频同步,始终坚持全程监督、跟进提醒,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在一线解决。建立每月初工作例会汇报制度,逐项抓好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落实,让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状态。强化决策监督,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机关纪委书记列席党组会、执委会,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予以纠正。强化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复盘规范”等方式,加强对权力、资金、资源集中的部门和关键岗位的有效监督,尤其是对捐赠资金、捐赠物资集中部门的监督;贯通机关纪委、监事会秘书处监督合力,及时跟进会党组“三重一大”等事项落实情况,进度缓慢及时提醒,对推进不力、消极怠工的人和事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确保会党组决策事项不折不扣得到落实,确保社会爱心善意落到实处。通过全过程监督,全体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有活力、添动力、提能力。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针对遗体和人体器官(眼角膜)捐献等核心业务存在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区遗体和人体器官(眼角膜)捐献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器官(角膜)获取与移植工作绩效奖励或劳务费暂行办法》等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制度。以良好的作风,推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教育引导,跟进作风向实

  全面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将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要求融入日常、抓在平常,引导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树新风。常态化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强化案例警示的警醒作用发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传达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相关会议精神,及时学习自治区纪委有关违反党纪党规的案例通报,并组织研讨交流;集中开展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月”活动;坚持未病先防、抓早抓小,通过工作例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用鲜活的案例,特别是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全体党员干部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远离“高压线”召开节前干部职工大会、发放廉洁过节提醒函等方式,对干部职工做到早提醒、勤引导,严防作风建设在节日期间出现缺口。时刻防范“四风”问题,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警示诫勉,不让“小毛病”酿成“大问题”。同时强化正面教育,强调榜样力量,树立作风建设风向标。组织观看《焦裕禄》等红色电影,积极推选“文明标兵”“最美党务工作者”,大力弘扬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精神面貌,营造风清气正、敢于争先的实干氛围,从正向引导持续推动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通过教育引导,我会干部作风风气正、作风实、形象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大捐赠款物接受使用等工作中全面展现,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强化规范建设,跟进制度落实

  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紧盯自身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以制度落实、机制建设、标准制定“三个年”工程为抓手,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夯实作风建设的基础。依据自治区党委“八条禁令”、区直机关工委“十项严禁”,会党组制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十四条措施”并全面执行;制定落实《监事会与机关纪委监督衔接配合工作办法(试行)》,推动形成纪律监督与监事会监督的有效结合、有机融合。针对工作流程还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梳理6项工作机制,细化21个分目录43项工作流程,梳理了风险点,压实了主体责任。通过建章立制,作风建设的根基夯的更实、事业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