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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红十字会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
2022-06-13 16:05:0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自治区红十字会工作实际,修订自治区红十字会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如下。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学习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学习措施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及干部职工学习计划,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

  2.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开展多形式学习。

  (三)学习标准

  1.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

  2.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切实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

  普法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机关各部室、备灾救灾中心配合。

  普法对象:全体干部职工。

  二、学习宪法

  (一)学习内容

  《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学习措施

  1.将宪法、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学习纳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和支部学习计划,每年学习不少于2次,不定期组织考试,以考促学,提高学习质量。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3.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

  (三)学习标准

  1.推动红十字会全体干部职工带头遵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提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加强日常管理,带头规范奏唱国歌等行为。

  普法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机关各部室、备灾救灾中心配合。

  普法对象:全体干部职工。

  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学习内容

  《民法典》《刑法》《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保密法》《国家安全法》《档案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监察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学习措施

  1.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

  2.在“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保密宣传月、民族团结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应急救护知识讲座和师资培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三)学习标准

  1.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规定,带头上法治课每年不少于1次。

  2.坚持将述法纳入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3.带头做学习、遵守、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表率,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普法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机关各部室、备灾救灾中心配合。

  普法对象:全体干部职工。

  四、学习党内法规

  (一)学习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

  (二)学习措施

  1.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规定,将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党员日常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常态化落实,坚持将述法纳入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2.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反腐倡廉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发挥正面引导与反面案例警示作用。

  (三)学习标准

  1.压紧压实党组、机关党委、各支部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主体责任,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

  2.把党内法规学习与“法律进机关”结合,注重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切实增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感染力和实效性。

  3.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厉行法治、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普法责任主体:机关党委牵头,机关各党支部、备灾救灾中心党支部。

  普法对象:全体党员。

  五、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学习内容

  《红十字会法》《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献血法》等法律,《中国红十字章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眼角膜捐献条例》等规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推进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等规章和会内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二)学习措施

  1.把相关法规学习纳入工作例会、各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常态化落实。

  2.努力提升对会员、会员单位的服务质量,利用组织应急救护知识讲座、救护员师资培训等时机,向所服务对象积极普及相关法律常识。

  3.依托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结合项目实施、博爱送万家活动等,积极引导广大会员、志愿者学法、守法、用法,引导群众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基层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学习标准

  1.利用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五进”活动契机,积极推进相关法规常识普及工作。

  2.将普法工作纳入宣传工作内容,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入普法宣传栏目,丰富宣传形式载体。

  3.加强业务工作中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4.以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为契机,对会内制度、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完善,防止出现与宪法及其他国家法律相抵触、相违背的表述。

  普法责任主体:办公室牵头,机关各部室、备灾救灾中心配合。

  普法对象:全体干部职工,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及所服务对象。

    

  附件:自治区红十字会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分解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2022年4月30日





  自治区红十字会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分解表

项目

内容清单

措施清单

标准清单

责任清单

普法责

普法

对象

1

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及干部职工学习计划,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

2.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开展多形式学习。

1.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

2.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切实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

办公室牵头,机关各部室、备灾救灾中心配合

全体干部职工

2

宪法

《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将宪法、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学习纳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和支部学习计划,每年学习不少于2次,不定期组织考试,以考促学,提高学习质量。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3.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

1.推动红十字会全体干部职工带头遵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提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加强所属人员日常管理,带头规范奏唱国歌等行为。

   

办公室牵头,机关各部室、备灾救灾中心配合

全体干部职工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民法典》《刑法》《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保密法》《国家安全法》《档案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监察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1.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

2.在“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保密宣传月、民族团结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应急救护知识讲座和师资培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规定,带头上法治课每年不少于1次。

2.坚持将述法纳入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3.带头做学习、遵守、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表率,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办公室牵头,机关各部室、备灾救灾中心配合

全体干部职工

4

党内

法规

《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

1.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规定,将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党员日常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常态化落实,坚持将述法纳入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2.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反腐倡廉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发挥正面引导与反面案例警示作用。

1.压实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主体责任,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

2.把党内法规学习与“法律进机关”结合,注重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切实增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感染力和实效性。

3.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厉行法治、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机关党委牵头,机关各党支部、备灾救灾中心党支部

全体

党员

5

  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红十字会法》《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献血法》等法律,《中国红十字章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眼角膜捐献条例》等规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推进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等规章和会内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1.把相关法规学习纳入工作例会、各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落实。

2.努力提升对会员、会员单位的服务质量,利用组织应急救护知识讲座、救护员师资培训等时机,向所服务对象积极普及相关法律常识。

3.依托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结合项目实施、博爱送万家活动等,积极引导广大会员、志愿者学法、守法、用法,引导群众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基层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利用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五进”活动契机,积极推进相关法规常识普及工作。

2.将普法工作纳入宣传工作内容,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入普法宣传栏目,丰富宣传形式载体。

3.加强业务工作中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4.以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为契机,对会内制度、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完善,防止出现与宪法及其他国家法律相抵触、相违背的表述。

办公室牵头,机关各部室、备灾救灾中心配合

全体干部职工,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及所服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