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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红十字会完成全区第2例眼角膜捐献 ——让3名患者重见光明
2020-09-01 00:00:00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眼角膜捐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0年9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专门探索规范眼角膜捐献的地方性法规。《条例》首次对我区眼角膜捐献的登记、接收、分配、使用及其管理活动等进行明确规定。8月28日,宁夏红十字会完成全区第2例眼角膜捐献,成功让3名角膜病患者重见光明。

  此眼角膜捐献者是一位来宁打工的四川籍57岁男性患者,8月26日凌晨因脑干出血病危,家属原本希望捐献患者的器官,但因患者病情严重抢救无效,无法实施器官捐献。经与家属协商沟通,家属同意捐献眼角膜和遗体,我会工作人员连夜紧急联系宁夏眼科医院专家对眼角膜进行评估,符合捐献条件,我会立即组织协调员按照捐献流程与家属签订了捐献志愿书,办理相关捐献手续。当日宁夏眼科医院专家进行了眼角膜获取,宁夏医科大学接收遗体用于医学教学研究。8月29日,宁夏眼科医院将捐献者的眼角膜分别移植给3名眼病患者,术后效果良好。

  宁夏现有眼角膜病盲患者有4.98万人,其中大部分患者可以通过眼角膜移植手术重见光明,但由于眼角膜来源不足,每年能够开展的眼角膜移植手术不足50例。今年1月,12名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条例》的议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并将议案列为当年立法计划。经过各方面努力,《条例》经7月28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推动我区眼角膜事业发展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自2015年我区全面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宁夏红十字会借助各类媒体策划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推动人体器官、眼角膜捐献的宣传动员,志愿捐献成阶梯式增长。截止2020年8月31日,网上登记志愿者达到7227名,其中志愿捐献眼角膜登记志愿者6169名,占登记总数32.56%。截至目前,我区已成功实现人体器官捐献1例,眼角膜捐献2例,遗体捐献61例。按照《条例》赋予的职责,宁夏红十字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器官捐献、眼角膜捐献、遗体捐献的宣传和动员,登记见证、缅怀纪念、困难救助等工作,动员让更多的社会人士参与到捐献活动中来,让爱心凝聚起磅礴的力量,让红十字真正成为一种精神,一面旗帜。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