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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曙光——2026年宁夏遗体和人体器官(眼角膜)捐献缅怀纪念暨宣传活动在银川举行
2026-03-27 16:33:00    来源:自治区红十字会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春风寄哀思,大爱永传承。3月27日上午,在清明节来临之际,自治区红十字会在宁夏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园(松鹤陵园)举办 “生命·曙光”——2026年宁夏遗体和人体器官(眼角膜)捐献缅怀纪念暨宣传活动。自治区红十字会、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公安厅、司法厅、交通厅、宁夏医科大学、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宁夏音乐家协会、银川松鹤陵园等相关部门(单位)代表,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属代表、受体代表、人体器官获取与移植专家代表、协调员代表、志愿者代表以及各级红十字会代表300余人参加活动。

  遗体器官捐献是践行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理念的重要实践,是挽救垂危生命、弘扬人间大爱、彰显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尚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福祉,事关社会和谐文明建设。活动现场庄严肃穆,全体人员怀着崇敬与感恩的心情,向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默哀致敬,深切缅怀他们用生命传递希望、用奉献诠释大爱的崇高精神。自治区朗读者协会与医科大学生饱含深情诵读《致敬捐献者祭文》,字字句句寄托着对捐献者的追思与敬意;自治区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成员单位敬献花篮,表达对捐献者的缅怀捐献者家属代表与移植受者代表分别讲述亲人捐献背后的感人故事与重获新生的感恩心声,让现场人员深刻体会到生命接力的温暖与力量宁夏电视台与金凤区文联朗诵艺术家协会先后带来主题诗朗诵,以真挚动人的演绎,歌颂捐献者的无私奉献,礼赞生命接力的温暖美好。活动10位近期捐献者举行 “大爱归根” 生态葬仪式,让逝者归于自然,践行绿色殡葬理念,推动移风易俗与殡葬改革走深走实,让捐献者的大爱在自然中延续。

  活动最后,全体人员在捐献纪念碑前深深鞠躬并敬献鲜花,将祈福卡系于树端,无私奉献的捐献者致以崇高的敬意。本次活动还同步开启 “云上缅怀” 通道,社会公众可通过 “缅怀纪念平台” 线上献花、书写祈福语、查看捐献者生平事迹,跨越时空传递对捐献者的敬意与追思。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由自治区红十字会牵头,联合卫健、民政、财政等多部门协同发力,持续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先后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眼角膜捐献条例》《关于加强全区遗体和人体器官(含眼角膜)捐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政策法规,明确工作规范,完善依法获取、协调联动、财务管理等工作机制;推动出台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相关办法,对捐献者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给予节地生态葬奖励,切实强化人道服务保障;设立 “生命接力· 博爱基金”,常态开展 “生命接力——宁夏关爱行动”,为捐献困难家庭送上人道关怀与帮扶。同时,我区持续建强建优志愿服务队伍和协调员队伍,建立协调员管理培养激励机制,开展多维度能力提升培训,确保捐献工作科学、公正、符合伦理;常态化在清明节、“世界红十字日” 等节点开展宣传缅怀活动,让捐献理念深入人心。截至目前,全区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达4.05人,累计实现遗体捐献136例、器官捐献9例、眼角膜捐献73例,成功挽救21名器官衰竭患者生命,让225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2026年宁夏遗体和人体器官(眼角膜)捐献缅怀纪念暨宣传活动


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郝晓明致辞


全体人员向遗体和人体器官(眼角膜)捐献者默哀致敬


捐献者家属参加缅怀纪念暨宣传活动


“大爱归根” 生态葬仪式


主题诗歌朗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