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做好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中红字〔2024〕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根据代表条件、分配名额和结构要求指导各级红十字会、相关单位组织好代表推选工作。各推荐单位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推选”的办法,认真落实《通知》明确的方法步骤,并经宁夏红十字会党组研究确定代表人选12名,分别为:
一、红十字系统内代表(5名)
1.田永华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2.范瑾琳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监事长
3.张立宁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4.吴秀红 吴忠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5.马 越 固原市泾源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二、社会相关领域及一线代表(7名)
6.刘 军 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红十字会会长
7.马小燕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8.周 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9.闫建国 宁夏塞尚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10.秦德胜 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司家桥村党支部书记、村
红十字会会长
11.张 霞 宁夏理工学院红十字会宣传部部长
12.秦卫华 宁夏第39、44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中旅(宁夏)沙坡头旅游景区有限公司职工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6月28日至7月4日)。如有对拟推选代表人选的问题线索或举报意见,请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反馈。电话:0951-8236535。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2024年6月28日